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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贝达药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 浏览人数:985 文章来源:医学部

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贝达药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杭师大研〔2023〕2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4年贝达药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医学类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定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四)参评学生于评奖学年无违纪处分、无不及格科目;

(五)有下列情况的学生限制评选或不得评选:

1.学生在休学、留级、降级、延期毕业期间,不能参加该奖学金的评选;

2.未按时缴纳学费的(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的除外)。

三、奖金额度

每年评选不超过15名,奖学金额度5000—8000元/人(总额度不超过10万)

四、评选标准

有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或学生作为第一参与人参与科研课题研究,并获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等奖励;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专利授权;或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参加学术会议并作报告。具体评选积分计算方式见附件1。

五、具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10月9日-10月16日

2.学院审核时间:10月17日-10月24日

3.委员会审核时间:10月25日-11月1日

4.公示5个工作日

(二)报送材料类型

1.PDF格式的佐证材料。论文、著作类须包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正文第一页、含作者介绍页。

2.《贝达药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稿和纸质材料 (一式两份),《学生申请贝达药业奖学金成果荣誉清单》《2024年贝达药业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请将候选人按推荐顺序进行排序)电子稿和纸质稿。

(三)报送截止时间

请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所需报送材料的纸质稿交至仓前校区行政楼815史月红,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sdyxb@hznu.edu.cn。

六、其他

1.评奖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

2.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放的奖金,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违纪处分。

未尽事宜,请与医学部办公室联系,电话:28860185。


附件:评选相关表格.zip




医学部、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