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热忱欢迎海内外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个人,为杭州师范大学的教育事业捐赠。对每一位关心支持杭师大的朋友,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凡为杭州师范大学捐赠,无论金额大小,教育基金会均开具公益性单位接收捐赠统一收据,同时将捐赠者名单列入名册存档纪念,并在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前提下,发布在校基金会网站及校基金会有关出版物上。
二、校基金会向捐赠单位或个人捐资金额累计在1万元及以上者,颁发杭州师范大学捐赠纪念证书;捐资金额累计在1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杭州师范大学捐赠纪念奖牌;捐资金额累计在10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杭州师范大学教育贡献奖",可聘为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名誉理事。
三、对于部分捐赠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讲席教授、研究基金、奖助学金等,如捐赠达到一定额度,可以捐赠者或捐赠者指定的名称命名。
四、对提供捐赠的海内外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准许的范围内,可优先享用学校的教学、科研等优质资源,优先享有开展合作、共建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