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经杭州师范大学校友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撤销杭州师范大学校友会原有全部分支(代表)机构。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校友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杭州师范大学校友会XX分会等名义对外开展活动。
特此公告。
杭州师范大学校友会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