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2008年奥运圣火照耀神州大地的时候,我校也将迎来她的百年华诞。从1908到2008,杭州师范学院为浙江乃至全国的教育事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人才,积淀了丰富萃美的校园文化,铸就了昂扬健康的精神品质,形成了“人文学堂,艺术校园”的鲜明办学特色。为纪念学校百年来的艰苦创业历程,反映杭州师范学院全力打造“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综合性师范大学”的时代精神风貌,凝聚全校师生力量,激励全体师院人努力培养“文理渗透、艺体兼备,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和谐结合”的优秀人才、开创师院美好未来的干劲与信心,学校决定在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广大校友中开展杭州师范学院校歌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校歌可以在已有的反映杭州师范学院办学理念、育人特色的原创歌曲中遴选推荐,也鼓励广大师生员工和各界人士新创作的校歌。
2、校歌的内容分为两部分:歌词、曲谱(简谱或五线谱)。
3、校歌歌词应凝炼简洁、朗朗上口、寓意深邃、催人奋进,能够体现我校的传统、特色、风格。
4、歌词篇幅不宜过长,且适合广泛传诵。
5、曲谱旋律和谐优美、节奏明快流畅,能充分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6、校歌作品可词曲同创,也可分别投稿;可联合创作,亦可独立完成。
二、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杭州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信箱(请在标题处注明“征集稿件”字样);也可以用A4纸工整誊写或打印,直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作品须附简要创作说明,如附试唱录音资料更佳,来稿务必写明作者真实姓名及工作、学习单位、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三、联系人、联系方式
校党委宣传部信箱:hsyxcbbgs@163.com
联系电话:28865027、28865026
联系人:李俊洁、金波
四、时间安排及评选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
评选:学校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审、选择,并广泛征求领导、老同志、广大干部和师生以及校友代表的意见,最终确定学校校歌。对最终确定为校歌的词曲之原作者,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杭州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