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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基金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5-10 浏览人数:340

57日上午,学校教育基金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分管领导副校长胡华,教育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学校联络办(校友办)负责人、教育基金会理事长蔡云飞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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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现场)


会议调整了教育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构成,审议讨论了关于基金会物资和财务管理的相关事宜和建议,听取并审议了教育基金会2021年度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重点项目和部分需要说明项目的情况汇报。参会人员对基金会2022年度预算进行了讨论,并针对杭州市印发的《杭州市市属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内容和相关执行设想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上,副校长胡华首先向新当选教育基金会的理事、监事表示祝贺,他强调这既是荣誉,又是责任,希望日后全体理事、监事能为教育基金会的良性发展积极建言献策。胡校长充分肯定了教育基金会秘书处2021年度工作,并指出校教育基金会自2012年成立以来,经过十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套有杭师大自身特色的基金管理规范,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值得肯定与坚持。针对下一阶段基金会的工作,胡校长提出三点建议:第一,通过重视校友工作来提高基金会工作水平。各学院、部门及基金会理事和监事要加强与校友的联系,提升校友文化氛围,培育校友反哺母校意识,促进母校与校友共同发展。第二,要重视学校社会服务功能。把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等功能通过服务社会得到体现和升华,提高学校社会影响力和办学声誉和地位,凝练杭州师范大学服务品牌,为教育基金会不断拓展筹资渠道。第三,要规范管理,科学运作。目前基金会工作已有一定的规模也很规范,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推动基金会良性发展。作为基金各项目的负责单位和个人,一定要负起管理责任,做到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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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领导胡华副校长讲话)


据悉,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是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于201223日在浙江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非公募基金会,注册资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基金会于20171229日被浙江省民政厅认定为慈善组织,201912月被浙江省民政厅评为“5A级社会组织”,这是民政部门对非公募基金会最高级别认证,标志着基金会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基金会本着“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原则,以“促进学校发展、服务科技教育、助力社会公益”为宗旨,多途径、全方位争取社会资源,全力推动杭州师范大学事业发展,在国家教育、科技、文化、公益等事业领域贡献力量。截至2021年底,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下设马云教育基金、恒逸邱建林基金、海亮教育基金等项目100余个,捐赠总资金(协议)达到2.66亿元。业务主要涉及支持学校建设、建造、更新教学和科研设施;支持学校人才引进;扶植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点课程的建设;资助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及人才培养;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职工和品学兼优的大学生;资助贫困学生;助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开展乡村教育人才计划等范围。